日前,江苏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切实加强汽车产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提到,近年来,部分地方对汽车产业投资项目“重招引、轻监管”,在履行项目监督管理责任上存在不到位现象。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出现了个别新能源汽车项目违规建设生产、少数地方政府违规为汽车产业投资项目提供优惠条件等情况。为此,江苏省将加强汽车产业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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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部分截图』

一、高度关注产能利用水平下降风险

《通知》中提到,合理的产能利用率是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标志。2016-2020年,江苏省汽车整车产能利用率分别为78%、56.7%、52.4%、39.76%、33.03%,呈现出逐年下降且与全国行业平均水平差距逐年加大态势,目前已严重偏离产能利用合理区间。

作为新能源汽车核心零部件之一的动力电池,目前江苏省建成产能约150GWh,已超过2020年全国装机量需求,但仍有一批在建、拟建动力电池项目,产能阶段性过剩风险将进一步凸显。随着在建汽车整车产能的建成和市场竞争的加剧,未来“产能增加、产量下降”“两头挤压”,全省汽车产能利用水平存在继续下降风险。

二、切实认真落实项目监督管理责任

《通知》表示,近年来,部分地方对汽车产业投资项目“重招引、轻监管”,在履行项目监督管理责任上存在不到位现象。少数整车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重庆长安南京分公司年产24万辆纯电动乘用车项目备案时间已超过两年,目前仍未开工建设;南京拜腾工厂建成后停产,盐城国新新能源汽车项目推进受阻;一些整车企业项目建成后,产能利用率持续多年偏低,北汽新能源常州、北汽(常州)、皋开汽车、九龙汽车、北汽蓝谷麦格纳、华梓车业等6家独立法人企业连续两年汽车产能利用率低于10%,东风汽车常州分公司、青年汽车江苏分公司、大乘汽车金坛分公司等3家非独立法人企业连续两年汽车产能利用率低于2%;2016年以来新建的苏州前途、淮安敏安、南通枫盛等独立纯电动汽车企业,建成后产能利用率均低于5%。

未来,江苏省发改委将进一步强化对全省汽车产业投资项目的指导监督,严控新增整车产能,适时建立建设进度缓慢项目或产能利用率低企业的退出机制,对重大汽车零部件项目加强指导,防止和纠正地方违规备案。此外,各地要提高汽车产业投资项目准入条件,遵循市场公平竞争原则,坚持汽车产业投资项目企业自主决策、使用自有资金,严禁违规为汽车投资项目提供税收、资金、土地等优惠条件,严防财政资金损失风险。各地要建立健全监督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汽车产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坚决杜绝和纠正未批先建、边批边建、批小建大、批零部件建整车等违规行为,督促企业严格按照核准(备案)文件建设,并有效履行投资承诺和相关责任,确保项目如期建成达产。

三、注重加强市场风险研判防控

《通知》中还提到,各地要注重系统谋划,围绕以高质量供给适应引领创造新需求,通过分类施策,引导资源向优质企业集聚,淘汰落后产能,特别是要注重防止盲目布点和低水平重复建设,深入推进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兼并重组,推动本地区汽车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此外,要加强产能利用监测预警,及时掌握本地区汽车整车产能变化和整车及相关主要汽车产品产量情况,定期分析产能利用水平并及时进行预警,引导社会资本理性投资、防范产能过剩风险。要突出防范重点,加大产能过剩企业监管力度,建立特别关注企业名单,重点关注产能利用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以上且闲置乘用车产能10万辆以上或商用车产能2万辆以上的企业,引导其从供给端和消费端共同发力,提高产能利用水平,或积极参与兼并重组。要加强协同联动,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建立健全与工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金融等部门的协同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严防违规建设行为。